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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新机制 不断推动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7-10-10 09:33:27

——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省政府和省法检“两院”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综述
  
  
  9月27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智军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作的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提交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9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审议时,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研究探索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成效十分明显。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督办项目选择确定上,相关职能部门要尽可能选择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流程、责任、结果评价等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省人民政府】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新机制,不断推动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报告,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588件,其中交由省政府系统承办576件,占建议总数的98%。这些建议已全部按期办结。其中,问题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A类”358件,占62%;正在解决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124件,占22%。因政策法规和财力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目前一时难以解决的“C”类94件,占16%。对这些暂时未能解决的建议,有关方面认真地向代表作了解释说明。从代表反馈意见的情况看,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推行“四落实”“三走访”制度,做到“四不放过”,解决了一批群众期盼、代表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报告指出,省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将建议办理与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工作要求,分管副省长参加建议交办会,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建议落实。各承办单位强化工作措施,靠实三级办案责任制,做到办理任务、办理人员、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四落实”,促进了办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省政府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推行“三走访”制度,即办理前、办理中走访联系提建议代表,了解诉求,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后及时回访,征询对办理结果的意见。为增强办理实效,省政府各部门还筛选了31件对推动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建议,组织力量分赴11个市州、24个县区进行现场办理,解决了一批群众期盼、代表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的好评。
  
  省政府把建议办理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建议内容的落实上,进一步强化跟踪督办,将建议督办工作纳入2017年省政府年度督查工作计划,按照办理时间节点,定期催办,重点督查。通过开展多层次、经常化、制度化的督办工作,做到了“四不放过”,即:对能够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不放过,对未能解决的问题没有解释清楚的不放过,对建议答复不规范的不放过,对代表不满意的不放过。同时,会同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利用新开发的网上办理系统,加大对承办单位的督办和考评,促进办理工作规范有序。
  
  重点办理了调结构方面的建议,推动全省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力提升了武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办理中,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经济发展新动能,认真办理了新能源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等调结构方面的建议。
  
  省发展改革委在接到《关于支持肃州区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的建议》后,认真研究梳理,制定了《甘肃省创建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实施方案》,支持在肃州区等地开展新能源就地消纳工作。同时,通过严格控制新增风光电装机规模、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网业务、支持新能源技术创新与应用等措施,推动新能源综合利用,努力解决全省新能源弃风弃光问题,推动全省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省科技厅积极采纳《关于进一步加大甘肃武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提出的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发园区创新创业活力的建议,通过组织实施甜高粱等科技项目、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项目,牵线搭桥与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联系合作,组织安排各类项目计划40多项4920多万元,支持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平台共10家,有力地提升了武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重点办理了精准扶贫方面的建议,有力促进了贫困农户产业增收,有力促进了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办理中,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持把脱贫攻坚战作为“一号工程”,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重点办理了易地扶贫、产业培育等精准扶贫方面的建议。
  
  省扶贫办积极吸收《关于继续加大瓜州县移民乡扶持力度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建议》,今年累计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29万元,用于瓜州县产业发展、道路铺筑、农田水利、生态绿化等56个脱贫攻坚项目,有效地提升了当地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贫困农户产业增收。
  
  省农牧厅认真办理了《关于加快发展中蜂产业助力精准脱贫的建议》,组织专家赴陇南中蜂养殖地进行调研,结合我省现代畜牧业支持政策,将中蜂养殖列入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重点扶持范围,安排项目资金790万元支持陇南市蜂产业建设。同时,扶持建设2个中蜂养殖示范基地,推动蜂养殖和蜂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聚集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重点办理了基础建设方面的建议,有效推动了区域路网建设,有效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
  
  办理中,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持基础设施先行,围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点办理了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建议。
  
  省交通运输厅认真办理了《关于将南梁至太白高速公路列入甘肃省“6873”交通突破行动加快实施的建议》,积极汇报衔接,将南梁至太白高速纳入了我省“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交通提升建设实施方案,并列入2017年公路建设计划予以实施,有效地推动了区域路网建设。
  
  省水利厅十分重视《关于将庄浪县列入引洮二期工程受水区的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赴庄浪进行了现场调研,论证建设相关延伸供水工程,加快实施城区供水花崖水源地工程。同时,指导地方政府进一步挖掘现有水利工程供水能力,有效地缓解了庄浪县水资源供需矛盾。
  
  重点办理了深化改革方面的建议,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有效激发全省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
  
  办理中,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持抓好深化改革政策实施和落地,重点办理了简政放权、创新创业等深化改革方面的建议。
  
  省国土资源厅认真研究《关于进一步简化采矿证办理程序的建议》,结合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改革,制定印发了《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的通知》,将采矿许可证办理时前置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资料进行合并编制,并免费审查,通过简化办理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
  
  省科技厅积极办理《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的建议》,在落实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中,安排奖补资金8786万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工作开展。同时,建立了“双创”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创业群体和政府部门建立沟通渠道,有效激发全省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
  
  重点办理了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建议,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效推动全省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办理中,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不断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认真办理了医疗保障、养老服务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建议。
  
  省卫生计生委认真研究《关于加快县级医院建设重症监护室的建议》,安排财政专项资金1.2亿元,用于48个贫困县医院重症医学科和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建设。同时,在医疗管理、医疗安全等方面进行专门指导,有效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省民政厅认真办理《关于支持县(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积极推进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为载体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全省养老服务网络信息平台项目,对县级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并配置养老平台终端应用设备以及管理运营系统,有效地推动了全省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省高级人民法院】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改革,集中处理,化解矛盾
  
  根据报告,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省高级人民法院收到大会秘书处转办的代表建议3件,省高级人民法院派出由院党组成员、各庭室负责人共32人组成的16个旁听组深入各代表团,认真听取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主动收集代表所提建议8件。
  
  就大会秘书处转办的《关于请求把东乡族、保安族法官纳入双语法官的建议》,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民族地区法院的双语法官培养工作,计划到2020年前,培养双语法官200名,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熟悉民族宗教政策、数量比较充足、能够满足全省民族地区审判工作需要的双语法官队伍。
  
  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特别是员额法官选任工作中,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对东乡县法院和积石山县法院(两个法院年人均办案数均在70件至80件),按照核定员额数90%的比例选任员额法官。下一步,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结合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大请示汇报力度,尽早将东乡族、保安族法官纳入双语法官的范畴,使这两个少数民族的双语法官直接进入员额。同时,加大教育培训培养力度,不断加强我省临夏地区法院的人才队伍建设。
  
  针对《关于解决甘州区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建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积极协调,努力为张掖市甘州区法院增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法官员额。2008年以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经协调省编办,先后3次为甘州区法院增加编制共31名,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甘州区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司法体制改革启动后,按照中央政策精神,结合甘州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核定甘州区法院的法官员额60名,首次入额法官56名。在第三批入额工作中,又为甘州区法院增加机动员额10名。
  
  与此同时,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甘州区法院进一步发挥多层次诉讼程序效能,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让审判全程提速。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积极发挥各类治理主体作用,完善诉讼对接工作平台建设,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促进纠纷诉前分流,减少法官办案压力。
  
  针对《关于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切实破解执行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建议》,制定、落实相关工作实施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全省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拍卖处置涉案财产以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为原则,其他方式为例外。2017年,全省17个中级人民法院,97个基层法院已全部入驻淘宝网、京东网、中拍网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5家全国性网络拍卖平台,运行状况良好。
  
  《实施意见》规定,可以将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专业拍卖机构承担。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部门负责选定和管理在全省范围内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拍卖机构,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确定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拍卖机构名录。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实施拍卖辅助工作的,由本院司法技术部门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拍卖机构名录中,经当事人协商或摇号选定。同时,《实施意见》对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标准及承担、机构的选定等也作出了规定。 
  
  就主动收集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加强法官培训,特别是基层法官和双语法官培训”的建议,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针对“重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提高人民陪审员法律政策水平”的建议,健全制度,创新培训,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针对“加强队伍内部监督”的建议,预防惩治并举,进一步强化队伍监督;针对“加大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和支持,改善基层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基层法院车辆配置”的建议,积极协调争取资金、项目,加强审判保障;针对“加强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基层信息化建设”的建议,大力开展“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阳光法院、智慧法院建设;针对“推进涉诉信访问题集中处理”的建议,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改革,集中处理,化解矛盾;针对“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力度”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工作;针对“在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对青少年犯罪、校园欺凌,加大法治宣传”的建议,加大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省人民检察院】推进建议办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列入全院重点督办事项
  
  根据报告,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省人民检察院组织院党组成员、副厅级以上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32人,深入各代表团旁听了对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收到大会秘书处转办代表建议2件。会后,省人民检察院对听会收集的86名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整理的代表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分析,归纳梳理出服务大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强化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127条意见建议。
  
  就大会秘书处转办的《关于请求把东乡族、保安族法官、检察官纳入“双语”司法官的建议》,省人民检察院结合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迅即发文督办,要求院政治部认真研究分析建议所涉及的情况,并多次请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汇报了我省东乡族、保安族检察官在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建设、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作出的突出贡献以及将东乡族、保安族检察官纳入双语检察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深入调研双语检察官具体确定标准。下一步,省人民检察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调研情况,积极请示汇报,争取尽早将东乡族、保安族检察官纳入双语检察官范围。
  
  针对《关于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建议》,省人民检察院明确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处、行政检察处为承办部门,处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立项督办、限期办结、限期回复。试点工作中,省人民检察院先后走访了省法制办、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食药监局等单位,就试点工作有关事项达成共识,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释法说理、打消顾虑,争取对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坚持将守护青山绿水作为重中之重,部署开展了“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以点带面,推动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同时,积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旁听公益诉讼案件庭审,认真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试点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摸排线索391件,履行诉前程序326件,提起公益诉讼75件,已宣判的64件案件全部胜诉,圆满完成了试点任务,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特别是针对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制定出台服务保障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部署开展专项检察监督行动,摸排案件线索57件,发出检察建议3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挽回被损毁林地247.7亩,督促补植林木35000余株、拆除违规采矿点18处。目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依法全面施行。
  
  根据报告,以上2件大会秘书处转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已经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代表本人及所在代表团作了反馈,答复文件已按规定上传至“甘肃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接受代表对建议办理态度、结果满意度的评测。其他125条旁听收集建议的办理情况,已于6月初逐条向代表作了反馈。
  
  同时,报告提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将其列为党组年度重点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听取专题汇报,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的分工方案》,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将办理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明确由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院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建议办理审核把关,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建议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了检察长领导、主管副检察长分管、办公室统筹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建议办理机制,确保每一份建议落实到处室、落实到个人。制定《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及转交案件工作规定》,对承办部门建议办理工作予以规范,明确要求在建议交办阶段,按照“逐条办理、对等答复”的原则,研究制定出本部门建议办理计划,明确责任人员和完成期限;在建议办理阶段,跟踪落实、定期汇报办理进展情况,特别是对问题较为集中的热点、难点建议,必须“办理前先行调查、办理中加强检查、办理后及时复查”,防止办理“搞形式”“走过场”;在建议总结阶段,形成详细的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函,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及代表本人,推进建议办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结合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列入全院重点督办事项,通过逐案督查、逐月考评、季度总结、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大督办力度。对办理进度相对较慢的,实行集中督办;对代表答复不满意的,责令重新办理,直至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或理解,确保办理工作有始有终,办理事项落到实处。王仲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