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稿件来源:省委巡视办 发布时间:2017-08-09 16:40:33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2017年2月12日至4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5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传达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向机关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视意见反馈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贯彻林铎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要求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得力措施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罗笑虎同志先后主持召开2次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林铎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研究审定机关党组整改方案,专题听取机关党组关于整改工作的汇报,讨论解决重大问题,并根据进展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机关党组整改落实工作顺利进行。
 
  机关党组按照林铎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巡视组、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要求,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巡视工作条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建昌同志任组长,担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谋划、推进、督查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自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以来,共召开5次机关党组会议、4次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实施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5个方面16个问题细化为46个具体问题,提出了89项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做到了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同时,通过“面上了解、专项督查、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开展了两次专项督查,做到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事事不悬空、件件都见底。
 
  截止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的5个方面16个问题均已得到整改,其中部分问题在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整改完成,部分问题在收到反馈意见后整改完成,一些面上的共性问题正在积极推动整改。
 
  一、关于解决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一)履行管方向管关键管大局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充分。
 
  1.机关党组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还缺乏应有的高度和深度,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关乎全局的重大问题长远谋划和主动协调服务不够到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工作落实抓得不深不细等问题。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党组成员带头学习研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截止目前,已召开11次机关党组会议和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
 
  二是机关党组成员通过列席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省人大常委会履职讲座等方式,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解,加深了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认识,并自觉运用到具体工作中。
 
  三是指导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道德讲堂、党风廉政专题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为机关全体党员发放《全面从严治党面对面》等学习材料,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
 
  四是根据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部署要求,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大任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组织机关各部门和处室根据各自分工,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抓紧相关文件材料和法律法规的调研、草拟、论证等工作,召开会议讨论修改完善,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
 
  2.在《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修订中,把关不严,由具体工作部门起草的提请审议稿,对相关上位法的一些重要的原则性条款引用不全面,存在严重漏项和缺项,致使地方性法规在生态环境保护中没有起到应有的规范和调节作用。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7月底前完成。
 
  一是中央和省委关于祁连山生态保护有关问题的通报下发后,机关党组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要求,组织召开2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通报精神和6月5日林铎书记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落实措施。
 
  二是按照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要求,指导督促法工委、环资工委积极与省政府相关部门特别是省法制办衔接沟通,做好《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全面修订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将提交7月下旬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是指导督促法工委下发《关于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的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的函》,要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市州县人大常委会对全省现行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的所有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进行专项清理,力争9月底前形成清理情况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
 
  3.主动协调配合各工作部门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方面存在进展不够平衡、成效不够彰显等问题。
 
  整改情况: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制度机制方面的问题已提出整改措施,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围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确定的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协调各工作部门认真抓好落实,服务保障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就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广落实定西试点经验等开展督查调研。
 
  二是制定了《甘肃省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备案报送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法规报送程序。
 
  三是制定了《严把省本级地方立法质量关若干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
 
  四是省人大常委会举办全省各市(州)、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和全省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培训班,提高各级各有关方面贯彻中央《意见》的能力和水平。
 
  4.对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确定的一些重要事项和工作部署,跟进督促不够有力,情况反映不及时。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对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确定的重要工作和重点事项,及时了解、督促跟进,不定期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落实情况。按照省委办公厅《2017年省委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制定了任务分解表,持续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5.在筹备重要会议、服务常委会依法履职等方面,超前谋划、抓实见效上还有一定差距。
 
  整改情况: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制度机制方面的问题已提出整改措施,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和处室学习借鉴全国人大的办会经验,改进省人代会和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服务保障工作。今年以来,高效服务保障了2次省人代会、6次常委会会议、13次主任会议的召开。特别是5月份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到会率是本届以来最高的,未出现任何纰漏,重要人事选举都是全票通过。
 
  二是落实好《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筹备和组织服务保障工作规范》和《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办法》,提升办会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履职能力和水平还需提高。
 
  1.统筹协调能力还有待提升,对有的专委会工作关注不够,对机关处室的工作协调抓得不及时。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充分发挥办公厅统筹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加强服务保障工作,调动各专委会和工作部门的履职积极性。对专委会和工作部门开展的重要工作,需要办公厅协调联系的,积极协调、及时解决。
 
  二是进一步明确机关各处室工作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2.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有时出现扎堆现象。有些重要会议、公务接待等安排不够科学合理。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结合部门实际,整体谋划、研究改进调研工作,印发了进一步严格执行外出调研考察报告制度,注重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的统筹安排。
 
  二是加强与各专委会、各工作部门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衔接,合理拟定会议建议议题,科学安排会议日程,确保会议有序高效进行。
 
  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甘肃省《实施细则》,按照《甘肃省省级党政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合理安排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和标准。
 
  3.习惯于传统的工作套路和思维模式,创造性抓落实的领导能力,与担负的重大政治任务不完全匹配。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进一步完善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能的办法》,积极与全国人大对接开展了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编制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电子政务内网总体建设规划,力争年底前与全国人大、省委政务内网连通,实现互联互通,提升工作效能。
 
  二是完善省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改进代表工作信息、依法履职、议案建议、交流互动、资料查询、学习培训等应用系统管理平台,提升全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及代表履职服务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和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10件,监督检查2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7次专题调研,依法任免干部119人次,机关党组组织机关为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做了大量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还存在薄弱环节。
 
  1.对政治生态建设抓得时紧时松,全面从严治党抓细抓小的机制还不健全。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安排意见》,建立全面从严治党抓细抓小、抓常抓长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有些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还未结合贯彻《党组工作条例》,及时修改机关党组工作规则。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省委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制定了《中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就机关党组工作遵循的原则、主要职责、组织制度、议事决策和自身建设作出具体规定。
 
  二是在议事决策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是讨论和决定需向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的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三重一大”事项、内部机构设置及调整、机关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都要经过集体讨论并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同意后,再决定并组织实施。
 
  二、关于解决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一)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机关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缺乏深度,指导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一些关键举措落实不力,履行主体责任的配套措施还不健全。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切实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经常研究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健全实化党建责任制,持续抓好党建规范化建设。
 
  二是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定期听取机关党委情况汇报,专门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
 
  三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强化工作安排和督促指导,要求机关党委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在组织机关各党总支、党支部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两学一做”开展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
 
  2.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布置要求多,督促检查少。个别班子成员很少参加支部组织生活。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机关党组成员把经常听取分管处室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作为重要职责,把机关党建工作作为“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的督查重点,加强研究指导,提出改进意见,适时开展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推进责任制落实。
 
  二是机关党组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要求,建立健全党员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登记制度,严格考勤,定期通报。
 
  3.机关党委抓党建的主动性不强,有特色、有创新的工作少,第一责任人责任没有落到实处。机关支部书记中,有些年轻同志存在不愿抓、不会抓党建的问题;个别老同志存在“歇息”思想,抓党建时紧时松。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机关党组书记对机关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提出要求,使其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把机关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抓出成效。
 
  二是指导机关党委加强对机关各党总支、党支部新任书记党性意识、主责主业意识和开展党的工作方式方法的教育培训,在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时,扩大到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通过以帮带学、以学带干,强化党建责任意识,加强经验交流,提高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找准机关党建工作与服务保障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结合点,开展道德讲堂、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等具有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特色的党建活动。经过长期不懈努力,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省级文明单位已经省文明委会议审议通过。
 
  (二)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夯得不实。
 
  1.有2个支部的书记、副书记没有及时补选。
 
  整改情况:7月底前完成。
 
  机关党委下发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的通知》,各党总支、党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推选出了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7月下旬机关党委统一批复,完成机关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配强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
 
  2.“三会一课”不经常,活动形式单一、主题不突出,存在“三会合一”和支委会召开较少的情况。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坚持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定,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处理党支部日常事务,相互谈心提醒;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督促党员履行义务;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委会议文件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部署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措施办法,讨论决定党员发展、评先评优、纪律处分等事项;坚持每季度上1次党课,重点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学习和党性党纪教育。加强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督促检查,并作为各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的重要考评内容。
 
  3.18个支部没有按规定设立党小组。“4+1”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有时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制度机制方面的问题已提出整改措施,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按照便于管理教育、利于协调工作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党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丰富了支部组织生活形式。党员领导干部按工作分工,划分到相应的党小组,注重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
 
  4.4名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不及时。外聘人员入党问题未及时解决。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机关党委督促相关党支部对4名党员的组织关系完成转接,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聘用人员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对外聘人员入党工作进行规范。
 
  5.离退休党员反映,政治生活、组织生活不经常。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根据离退休党员的思想、身体和生活情况,成立了3个党小组,每个党小组由办公厅老干处选派一名联络员,坚持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老干部党总支每季度召开一次总支委会,或者过一次组织生活。建立了省人大老干部微信群,向离退休党员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发送各党小组活动开展情况。为每名党员订阅了1份《人民之声报》,为3个党小组各订阅了1份《甘肃日报》,赠阅《党的建设》、《中国纪检监察》等党建书刊。注重发挥老同志的政治优势,请老同志在党小组会上讲党课、讲传统,丰富了学习内容,深化了学习效果,确保离退休党员的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多样化、经常化。
 
  (三)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少,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理论学习补课不及时、自学抓得不紧。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严格制度规定执行。认真贯彻《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的《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完善细化了机关党建管理规定和制度,明确了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理论学习安排等,制定出台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教育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学思践悟、知行合一。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求机关党委督促机关各党总支、党支部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4+1”组织生活和党支部每周政治学习日等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登记制度,健全完善补课登记制度,对因公出差、休假等而无法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要及时进行“补课”。今年以来,机关党组成员10人次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10人次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
 
  三是严格落实谈话制度。起草研究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办法》,规定机关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或处室领导干部开展责任传导和鼓励鞭策谈话每年不少于5人,各党支部书记或负责人年内至少与支部全体党员谈话1次,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化解思想矛盾,提高谈心谈话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同时,机关党委要求机关各党总支、党支部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健全谈心谈话台账,做好记录记载。
 
  三、关于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实化细化具体化。
 
  1.对规范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缺乏深度研究思考,“三述”等制度执行不严格,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还未完全建立起来。
 
  整改情况: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制度机制方面的问题已提出整改措施,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安排意见》,明确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制度,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人与机关党组主要负责人、机关党组主要负责人与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各党支部(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三个层级,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划分、责任内容和追责对象,构建形成了传导落实主体责任的网状格局。机关党组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紧扣明责、督责和追责链条,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落到实处;机关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强化责任担当,着力解决抓廉政不主动、不碰硬、不见效的问题,有效地推动了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不定期研究部署机关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以完善民主决策、岗位职责、干部管理、财物管理、公车使用和公务消费为重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是认真落实“三述”制度,机关31名处室“一把手”中,已有20人在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作了“三述”报告。
 
  2.班子成员中存在“清水衙门”思想,廉政防范的警觉性不高;有的对工作安排部署多,有针对性地廉政建设抓得少;个别的抓落实停留在传达会议精神和一般性要求,实效性比较差。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机关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靠实责任,切实提高防范警觉性,担负起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二是机关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有关精神,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安排。
 
  三是召开相关会议,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部署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政建设要求,机关党组成员和干部遵纪守规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3.有些支部和处室主要负责人责任意识淡薄,缺乏担当精神,既不抓责任落实,也不传导压力。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通过监督、约谈、听取汇报等方式,推动各支部和处室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局面。
 
  二是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对于群众反映较差、责任落实不好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会同办公厅人事处进行问责,提出处理意见。
 
  (二)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执纪问责的能力与形势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谈话约谈、督促检查等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现象。
 
  整改情况: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制度机制方面的问题已提出整改措施,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对照十二届省纪委七次全会八个方面的部署要求,理清工作思路,制定了纪检组监督责任工作清单,把监督责任分解到岗到人,明确责任内容和时限要求;制定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明确了“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形、处理方式和工作程序。选派3名同志参加了相关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
 
  二是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分2个专项督查小组,对今年前4个月机关“三公”经费、事业单位财务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发现的一些问题线索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函询。对机关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3名不遵守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信访室2013年以来信访件再次全面排查。
 
  三是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制定了《反映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干部问题线索谈话函询暂行办法》、《机关党组、纪检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沟通协商的意见》,加强了沟通协作,形成了工作合力,进一步发挥谈话函询的综合效应。
 
  四是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全程参加机关党组会议和秘书长办公会议,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情况的监督;印发了《关于五一端午“两节”及“人代会”期间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通知》,注重防止节日腐败等“四风”问题;召开了各部门综合处长、办公厅各处室处长(主任)会议和机关各党支部纪检委员会议,传达学习中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对机关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和纪检委员履行职责提出要求。
 
  2.机关纪委人员偏少,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不足,日常监督和廉政教育抓得不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执纪监督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具体问题年底前完成;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从机关现有处级以下干部中选拔1—2名政治素质高、熟悉纪检业务、热爱纪检工作的人员,补充到机关纪委,加强工作力量,加大执纪监督力度。
 
  二是通过廉政短信、廉政党课、警示教育片、节前教育、廉政宣誓活动等载体,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廉政教育,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机关纪委结合机关干部队伍实际,利用新媒体成本低、传播快、受众广的优势,积极筹建机关各支部纪检委员微信群,拓展机关纪检工作领域,进一步提高廉政教育实效。
 
  (三)财务管理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
 
  1.机关党组对财务工作研究指导不及时,出差审批等制度建设滞后,对二级财务的监管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制度机制方面的问题已提出整改措施,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有关转变作风、严肃财经纪律的制度规定,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财务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高站位地做好指导工作。针对机关预算安排不合理、部门经费收支不平衡的问题,机关党组深入分析原因,研究资金列支计划,提高了部门资金分配额度,提供了经费保障。
 
  二是要求机关各部门、各处室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分管财务的副秘书长先后召开3次专项会议,对加强财务报销管理提出明确要求,重申了《甘肃省党政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办公厅行政保卫处在具体工作中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务制度执行力度,持续抓好资金管理,严格规范机关财务行为。
 
  三是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分10项对机关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程序、范围、方式、要求等做出规定,加大对二级财务的监管。
 
  2.财务管理中,存在清理往来账目不及时、原始凭证审核不严、费用开支不规范。
 
  整改情况: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制度机制方面的问题已提出整改措施,需要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根据财政部有关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报告管理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单位内部重点领域的规章制度,完善了财务工作流程,规范了重点培训接待、财务核算等关键环节,做到责任明确,支出合理合规,坚决杜绝各类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外出调研考察报告制度的通知》,对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做出明确规定;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专家咨询论证经费保障办法》,保障了专家咨询论证工作顺利开展;修订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规范了公车管理,有效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
 
  3.执行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制度不严格,会议中心综合楼建设存在多计工程款、超工期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会议中心综合楼属省代建项目,从资金管理到设计、招标、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均由省代建办负责实施,办公厅已经督促省代建办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整改。
 
  四、关于解决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一)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严格。选人用人视野不宽,反映综合部门、管人理财等重要岗位上的人提拔使用的多;征求意见不充分、位子等人、人岗不适;提拔的个别干部胜任工作的能力不足,群众口碑比较差。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的有关规定,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机关党组成员一致认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执行《条例》不够严格。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并对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标准、程序等,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真正把既符合好干部标准、又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选拔出来。
 
  二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的意见,初步建议向机关党组书记汇报后,在一定范围内酝酿形成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经机关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后,人事部门征求用人部门和相关部门、全体干部的意见,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所推荐的人选经人事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列入拟考察对象;拟考察对象经机关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后,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一般应多于拟任职务的二倍人选,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严格考察;考察对象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性,注重工作实绩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的考察,确保人岗相符、能岗相适。
 
  三是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民主推荐干部时一般应由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个别谈话推荐干部时由空缺岗位部门全体干部参加;考察对象上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前,征求所有副省级领导的意见。干部选拔任用实行动态管理,按照随缺随补的原则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进行,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二)干部调入把关不严,反映存在照顾性安排、能力要求不高、年龄偏大等问题。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新进人员凡进必考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10名机关工作人员,解决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是在干部调入时,更加注重调入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和是否符合岗位需要,更加注重调入人员在原单位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是否做到表现一贯,科学合理选配各个梯次的干部,不断优化干部配备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漏报、瞒报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机关党组于今年3月7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办国办《关于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个人事项报告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二是办公厅人事处在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好人事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严肃性;重点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力度,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不如实报告的处级干部,依照《规定》要求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五、关于解决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方面的问题
 
  (一)作风建设还存在“顽症”。
 
  1.机关党组缺少协同纵深推进作风建设的狠劲和韧劲,抓作风建设还未形成整体合力。个别班子成员主动抓作风建设的意识不强,以上率下的作用发挥不足;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抓作风建设不动真、不碰硬。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机关党组及班子成员坚持以律己之心,带头抓好自身作风建设,机关党组一班人要求机关干部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机关干部职工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对各项制度规定,机关党组成员带头执行,不搞特殊,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要求,以《人民之声报》社、《人大研究》杂志社、38-365365.com和甘肃人大手机客户端为重点,规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活动报道,加大基层人大工作报道力度,规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展板、标幅等的宣传,强化对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履职讲座、道德讲堂和对外联系交流活动等的审批,确保在政治上、导向上不出问题。
 
  2.会议多的问题突出,办会不够精细化,文件材料反复印刷造成浪费;会风会纪不严,替会、旷会等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以“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为契机,严格执行《机关精简和规范文件简报的规定》,严格审核把关,控制发文总量,切实控制文件的种类和数量,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刷数量。
 
  二是严格会议审批,能够合并召开的不单独召开,能以文件部署、电话通知的不再召开。
 
  三是加大机关会风会纪督查力度,精简参会人员,减少陪会现象,不随意扩大参会范围,对机关无故旷会、不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通报。
 
  3.真正沉下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解决基层人大存在问题不多。深入专委会和处室交流了解情况不充分,对机构运行、工作动态等情况掌握不及时。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加强与市州、县市区人大协作,广泛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专家学者和基层人大意见建议,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工作建议,充分体现到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文件起草和法规草拟中。
 
  二是机关党组成员每季度到分管部门和处室听取汇报1次,经常与干部交流谈心,主动了解工作动态,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二)机关作风建设持续推进力度不大。
 
  1.慵懒散漫的“机关病”和依法履职能力不足的问题明显。一些干部在作风建设中没有把自己真正摆进去,存有懈怠心理,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有些干部对中央、省委以及省人大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掌握不深入,不熟悉依法监督的程序,不熟悉省情,执行力和落实力不足。一些干部缺乏敬业精神和进取精神,惰性较重,律己不严。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利用集体学习、辅导讲座、专题培训、个人自学、参观见学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机关党员进行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持续开展机关素质提升,着力打造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机制。今年以来,共组织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14次,参加党员干部480多人次。
 
  二是坚持把处室作为人大机关最基本的工作单元,狠抓干部能力素质,通过岗位练兵、实践锻炼、驻村帮扶等多种方式,促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持续提升。
 
  三是持续提升机关干部素质,利用精准扶贫等活动,抽调各工作部门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开展帮扶,通过工作实践锻炼,提高年轻干部能力素质。
 
  2.个别干部政治纪律和责任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强化党要管党意识,适时对党员进行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教育党员时刻不要忘记党的性质、宗旨和纲领,时刻不要忘记入党誓言,时刻不要忘记肩负的责任。
 
  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秩序,加强岗位责任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逐步建立职责清晰、管理健全、务实高效、奖罚分明的日常管理制度体系,提高机关工作的效能。
 
  3.一些干部法学素质和文字水平不高,担当精神不足,作为意识不强等问题较为普遍。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选拔机关优秀干部开展定向培养,逐步提高干部法学理论素养和公文写作水平。
 
  二是通过采取明查暗访、责任倒逼、建立台账、挂图作业等办法,抓好督促检查,真正把压力传导下去,以严的标准和实的作风,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三是结合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机关党组2016年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对机关重点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绩效管理,通过采取责任倒逼、建立台账、挂图作业等办法,全面抓好督促检查和推动落实。
 
  (三)机关管理和服务亟待改进。
 
  1.机关效率不高,考核评价机制的导向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的要求和中央、省委有关加强干部平时考核的规定,改进机关干部考核工作,强化机关干部的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更加注重平时考核结果的真实记录和定期公示,加大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权重。
 
  二是落实每周工作记实、每月处室负责人评价、每季度部门领导评鉴等考核制度,着力解决机关工作中存在的担当意识不足、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等问题。
 
  2.信息共享渠道不畅,文字材料差错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初步整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进一步加快机关信息化建设,完善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快机关信息中心建设,办好38-365365.com,按照省上要求做好电子政务内网和人大主要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保障面向省人大代表、社会公众、机关工作人员网络交互平台的安全运行,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和保障。
 
  二是加强38-365365.com的日常维护和安全运行,完善网站管理保障、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等机制,严格审核把关,杜绝网站内容错漏,不断提升网站管理水平。
 
  三是规范机关文电运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文件资料印刷分发等事项的通知》,对文件起草、审签、印制、分发等各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
 
  3.机关及众润家园物业管理不规范。机关食堂饭菜浪费严重,后勤服务保障不及时不到位,一些供电、供水、饮水等基础设施维修不及时,给机关工作人员办公生活带来不便。
 
  整改情况: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加强了对机关物业公司的监督指导,建立了机关物业服务规范标准和物业服务征求意见制度,改选了众润家园业主委员会,加强了食堂管理,加大了对机关基础设施平时的巡查检查力度。
 
  4.管理、财务、接待等方面制度不完善和制度不执行的问题并存。
 
  整改情况: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在巡视整改中,机关党组注意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完善,上升为制度规范,先后制定修订了15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发现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力争建立一套管长远、管全面的制度体系。同时,加大制度执行力,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办事,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仍然存在不严格的现象,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有待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
 
  一是机关党组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二十一条”办法,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规范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规定,于2015年12月份封存了机关车辆,保留公务用车22台,报废、上交59台,按标准为8名在职省级领导配备公务用车各1台,全面完成公车改革任务,并在日常狠抓公务用车管理,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规问题。
 
  三是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据统计,今年1-6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发文数量同比下降6.34%;公务接待费支出17.83万元,同比上年降低19.68万元。
 
  四是省纪委派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和机关纪委通过明查暗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严查机关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规定的情况,对发现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通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
 
  在下一步整改工作中,机关党组将在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以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继续抓好后续整改,提高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工作水平,优质高效服务常委会依法履职;对个别还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力度,追查到底,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对需要长期整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之以恒落实工作举措。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举一反三、引以为鉴,以踏踏实实的作风、驰而不息的韧劲、抓铁有痕的力度,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电话:0931-877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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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