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 贵在坚持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7-09-15 10:38:42

  2015年,湖南省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交的整改意见,首次以问题清单的形式,向娄底市人民政府提交了30个点源污染必须整改落实的问题。截至目前,除1个因特殊情况未能解决外,已整改到位的24个,正在按时间节点建设的5个。
 
  这30个点源污染问题,都是困扰政府工作多年、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可以说,每一个问题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三年来,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靶向聚焦,破除“年度”“届期”概念,通过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视察调研、集中督办等多种监督方式,揪住问题不放手、盯准目标不放松、追踪监督不停歇,使这些难点热点问题终于得到有效解决,向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然而,监督工作却往往是人大工作的“软肋”,监督效果差强人意,这固然与体制机制、思想观念、责任追究、约束保障等方面有关,但缺少恒心和韧劲却也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监督没有揪住问题不放,以致监督意见难以落实,让监督流于形式。
 
  “掘九井而无一水,非无水也,力不及也。”同样道理,监督与掘水一样,贵在坚持、坚守。此次娄底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整改督办的实践告诉我们,人大对看准了的监督事项,唯有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绵绵发力、久久为功,才能掷地有声、取得实效。如果只“重形式轻落实”“重会前轻会后”“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老问题没解决之前,新议题便纷纷出笼,看似热热闹闹、举措多多,到头来却是“雨过地皮湿,风吹草抬头”。
 
  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各类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利益关系日趋复杂,解决问题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任何一项监督工作的开展,都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监督效果的取得,也并非立竿见影、马到成功。因此,对每一项监督议题,既要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和“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强韧劲,不解决问题不放手,不达目的不罢休;也要有敢于“亮剑”的胆量,对敷衍应付、推诿搪塞、藐视监督的行为,通过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依法追究相关的责任,直至问题解决。只有这样,监督的权威,才能真正树立;为民监督的制度意义,才能真正得到体现。卢鸿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