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合格的乡镇人大主席应具备“三个维度”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7-07-18 15:43:23
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乡镇人大主席作为乡镇人大工作的组织者、策划者、执行者,肩负重要责任。笔者认为,一名合格的乡镇人大主席,应具备“三个维度”。
增强三种意识。一是增强大局意识。“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大局意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乡镇人大主席要胸怀全局、着眼长远,紧贴党委工作大局,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去谋划,放到全面发展的大局中去定位,在服务发展、推动发展、促进发展中,体现自身价值,提升人大工作的“含金量”。二是增强问题意识。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是实践的起点。一名合格的乡镇人大主席,必须具有敏锐的问题意识,善于在调研中发现问题,在工作中提出问题。有了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对问题视而不见、习以为常,导致问题越来越大、越来越多,最后影响到工作成效。强化问题意识,就是用科学的方法和措施破解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实干精神推动问题解决。三是增强学习意识。人大工作与其他工作最大的区别是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对人大干部的政治素养、理论素养、法律素养及工作经验都有非常高的要求,只有通过学习,才能看得远、看得宽、看得深、看得准。乡镇人大主席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人大业务知识,增强理论素养,熟悉工作规程,不断提高依法办事和依法履职的能力与水平。
培育三种精神。一是担当精神。在实际工作中,人大工作虽不至于是“火线”,但也绝不是“二线”。作为乡镇人大主席,就是要说好人大话、做好人大事,敢挑重担、敢负责任,努力把不简单、不容易的事情做得出色出彩。乡镇人大主席尽责担当了,乡镇人大主席团一班人才能跟着干,乡镇人大工作才能落地见效,乡镇人大才能有所作为。二是争先精神。实践证明,争创一流不但会拔高我们的工作起点,而且能从中焕发出巨大的热情和动力,推动乡镇人大工作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发展。要树立“不争一流不罢休”的进取意识,摒弃“小进即满”的松懈思想,把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和代表工作作为争创一流的载体和目标。乡镇人大开展的每项工作都要发挥工匠精神,精益求精,注重细节,提高工作精细化程度。三是创新精神。创新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属性和品质。没有创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不会完善和发展,人大的职能作用也难以得到有效发挥。人大工作必须讲程序,但绝不是要墨守成规,人大工作要想做得精彩还得依靠有分量的创新。乡镇人大主席要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不断产生的新问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既继承和发扬好的经验与做法,又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只要能推进乡镇人大职能到位、提高代表活动质量、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都可以依法进行大胆探索创新,在实践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党委的关系,争取党委支持。人大是党委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平台。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和把握的一条重要原则。乡镇人大主席必须旗帜鲜明地讲政治,自觉用绝对的纪律找准相对的位置,切实使乡镇人大工作的总体安排、工作目标、具体措施体现出乡镇党委的决策要求,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二是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乡镇人大和乡镇政府的关系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大监督政府的本质是对政府权力的一种制约,以保证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正确行使职权,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人大主席既要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既监督又支持,既督办又帮办,形成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执行人大决定、决议的良好氛围。三是处理好“主业”和“副业”的关系。现实中,乡镇人大主席或多或少都承担了部分政府中心工作任务,这就要把握好中心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度”,做到有为与有位的有机结合,既在发展大局中谋划人大工作,体现自身价值,也要遵循人大工作的法律性、规范性要求,全力做好本职工作,实现人大工作与其他工作两不误、双促进、互推动。(作者 孙轩柏 单位:江苏省东海县人大常委会)
增强三种意识。一是增强大局意识。“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大局意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乡镇人大主席要胸怀全局、着眼长远,紧贴党委工作大局,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去谋划,放到全面发展的大局中去定位,在服务发展、推动发展、促进发展中,体现自身价值,提升人大工作的“含金量”。二是增强问题意识。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是实践的起点。一名合格的乡镇人大主席,必须具有敏锐的问题意识,善于在调研中发现问题,在工作中提出问题。有了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对问题视而不见、习以为常,导致问题越来越大、越来越多,最后影响到工作成效。强化问题意识,就是用科学的方法和措施破解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实干精神推动问题解决。三是增强学习意识。人大工作与其他工作最大的区别是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对人大干部的政治素养、理论素养、法律素养及工作经验都有非常高的要求,只有通过学习,才能看得远、看得宽、看得深、看得准。乡镇人大主席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人大业务知识,增强理论素养,熟悉工作规程,不断提高依法办事和依法履职的能力与水平。
培育三种精神。一是担当精神。在实际工作中,人大工作虽不至于是“火线”,但也绝不是“二线”。作为乡镇人大主席,就是要说好人大话、做好人大事,敢挑重担、敢负责任,努力把不简单、不容易的事情做得出色出彩。乡镇人大主席尽责担当了,乡镇人大主席团一班人才能跟着干,乡镇人大工作才能落地见效,乡镇人大才能有所作为。二是争先精神。实践证明,争创一流不但会拔高我们的工作起点,而且能从中焕发出巨大的热情和动力,推动乡镇人大工作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发展。要树立“不争一流不罢休”的进取意识,摒弃“小进即满”的松懈思想,把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和代表工作作为争创一流的载体和目标。乡镇人大开展的每项工作都要发挥工匠精神,精益求精,注重细节,提高工作精细化程度。三是创新精神。创新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属性和品质。没有创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不会完善和发展,人大的职能作用也难以得到有效发挥。人大工作必须讲程序,但绝不是要墨守成规,人大工作要想做得精彩还得依靠有分量的创新。乡镇人大主席要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不断产生的新问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既继承和发扬好的经验与做法,又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只要能推进乡镇人大职能到位、提高代表活动质量、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都可以依法进行大胆探索创新,在实践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党委的关系,争取党委支持。人大是党委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平台。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和把握的一条重要原则。乡镇人大主席必须旗帜鲜明地讲政治,自觉用绝对的纪律找准相对的位置,切实使乡镇人大工作的总体安排、工作目标、具体措施体现出乡镇党委的决策要求,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二是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乡镇人大和乡镇政府的关系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大监督政府的本质是对政府权力的一种制约,以保证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正确行使职权,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人大主席既要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既监督又支持,既督办又帮办,形成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执行人大决定、决议的良好氛围。三是处理好“主业”和“副业”的关系。现实中,乡镇人大主席或多或少都承担了部分政府中心工作任务,这就要把握好中心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度”,做到有为与有位的有机结合,既在发展大局中谋划人大工作,体现自身价值,也要遵循人大工作的法律性、规范性要求,全力做好本职工作,实现人大工作与其他工作两不误、双促进、互推动。(作者 孙轩柏 单位:江苏省东海县人大常委会)